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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加分的问题

发布:2010-04-17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告上所说的: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2日前将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分别送省直有关招录机关或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那请问从什么时候就可以开始送交材料呢?是报名之后吗?还是笔试结束之后呢?

官方回答:你好,报名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寄送材料。只要在6月2日之前省直有关招录机关或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能收到材料即可。感谢对安徽公务员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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