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年度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现就2012年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度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0名。其中安排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5月 28日在祁门政务信息网(http://www.ahqimen.gov.cn/)、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mldbz.gov.cn/main.asp)、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祁门政务信息网、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注: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七)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6月7日9:00至 6 月 13 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6 月 13 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 6 月 14 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6 月 14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考试费用共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2年6月21日至23日期间,由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祁门县人社局事业科(县政府三楼,联系电话:0559-4506801))。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6 月 18 日12:00—15: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命题、制卷等考务工作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2.《专业知识》或《申论》,满分为100分。
各岗位考试科目详见《2012年度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笔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2、《专业知识》笔试主要内容如下:
(1)县教育局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2)县计生委所属、县卫生局及县人社局部分所属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学等卫生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
8︰3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祁门县。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6︰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6月20日至22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县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450680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上各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2012055)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只要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祁门县人社局事业科(0559-4506801)。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除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2012055)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只要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含加2分达50分),均可进入面试外,其他各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1、县教育局各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40分钟),说课(30分钟),由面试考官组评分,并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
2、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采取试镜试播、答辩、普通话测试(三项均按100分设置评分要素)等方式进行,面试后按答辩成绩10%、普通话测试30%、试镜试播60%合成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以及试镜效果等。
3、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相关信息在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4506801)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本人负责。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注:县广电台播音主持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
笔试合成成绩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成绩所占比例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按4:6的比例计算出笔试合成成绩;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的按5:5的比例计算出笔试合成成绩。
县教育局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县广电台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其他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在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县教育局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先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计生委所属单位各招聘岗位、县卫生局所属各招聘岗位〈不含县合管中心2012022、2012023、2012024岗位〉、县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2012074岗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其他各招聘岗位〈含县合管中心2012022、2012023、2012024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如按以上方法成绩仍然相同的,再采取加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十、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政务信息网、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06801(县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2803(县纪检委监察局)
中共祁门县委组织部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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