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利辛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教师法》,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我县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学校空缺岗位情况,计划招聘教师284名。其中:高中教师56名,初中教师90名,职高专业课理论教师6名,特教学校教师12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部队现役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报考职高专业课理论教师须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特教学校教师须有中等师范特教专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中等师范幼师专业及以上学历;我县在编教师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岗位教师(见岗位简章)不限此项,但须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按《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附后)分层次、分学科(高中、初中分学校)设置岗位,按岗位报名、考试、竞聘。其中幼儿园教师分Ⅲ类设置岗位,按岗位报名、考试、竞聘,按分数选岗。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48小时后至2012年6月24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90元(两科)。逾期不缴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收取)。
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6月27日9:00--16:00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7月4日至7月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上午 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和专业知识两科两张试卷,分值各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按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100分。
(四)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后,依据组通字〔2010〕54号和皖人发〔2008〕44号规定,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2012年7月12日至13日期间,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到利辛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7月16日利辛县政府网(www.lixin.gov.cn)、利辛县教育网(www.ahlxjy.gov.cn)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岗位在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招聘计划岗位在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进入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17日9:00在利辛县政府网和利辛县教育网公布。7月18日至20日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利辛县教育局,电话:0558-8800222。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2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省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于7月22日在利辛县政府网和利辛县教育网公示,请考生务必留意。
九、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拟招聘人员体检表》,由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3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员的考核从审核档案、查验有效证件、考察思想品德表现及计划生育等方面进行。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按照招聘计划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签证,县人社局办理介绍手续,档案由教育局管理,编委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财政局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拨付工资。
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二、递补规定
在2012年8月31日前因体检、考察、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和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和分数高低受理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未参加面试人员不能递补。8月31日后,一律不再受理递补事项。
十三、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加大招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利辛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8-8800222,8812151。
监督电话: 0558-8812358 。
附:2012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章
利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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