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2年宣城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教育理念;
4、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和从事普通高中教学2年及以上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8月31日前)的;应、历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
5、报考者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前,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和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各级人社(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专业 | 备注 |
专业技术(语文教师)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专业技术(数学教师) | 3 | 数学类 | |
专业技术(英语教师) | 2 | 英语 | |
专业技术(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类 | |
专业技术(生物教师) | 3 | 生物科学类 | |
专业技术(政治教师) | 2 | 政治学类 | |
专业技术(地理教师) | 3 | 地理科学类 | |
合计 | 15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宣城日报》、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crs.gov.cn)、宣城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xcedu.net)、安徽省宣城中学网(http://www.xczx.net.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4日—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徽省宣城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市教体局0563—3033021;宣城中学 0563—3033050)。
2、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2年安徽省宣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毕业的本科(学士)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授)”的书面证明等材料)、从事普通高中教学2年及以上经历的学校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在编在职教师报考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90元/人。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由宣城中学负责,经资格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6月3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2)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3)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须在2012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合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占15%),《专业知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占85%)。
笔试时间:2012年7月6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此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采取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在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数的3︰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数的,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分为试讲和答辩。采取集中备课、临时抽签方式确定教学能力测试顺序,依次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2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评委根据课题内容提出2—3个问题),教学能力测试费80元/人。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法则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同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照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递补参照此法)。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1、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若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师德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等。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每个环节的结果,在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城教育体育信息网、安徽省宣城中学网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在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审批签定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须在15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该负责人员必须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原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体局 0563—3033021
宣城中学 0563—3033050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563—3026400
市教体局 0563—30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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