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合肥市公务员体检结果通知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7月7日上午,市考录办组织实施了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表)。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视力、血压不合格者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和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1-3538709。
下载附件:合肥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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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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