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
为加强省凤台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县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中专以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2年8月6日8:30—8月10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县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大厅(县祥泰商场二部东)。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缴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报考人员需填写《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1),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招聘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其他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认真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务必客观、公正、及时、细致,力求准确无误,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知识》;2、《专业知识》。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8月26日(星期日)
8:00—9:30《公共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分别以100分计算,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考生请于2012年9月5日登陆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012年9月7日到报名地点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体检前,根据政策规定,对照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负责对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进人员按其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挑选招聘单位,并填写志愿。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待遇
招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聘用,不在事业单位编制范围内,月薪1200元,办理五项社会保险手续。
十一、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enshiju.ft.gov.cn)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1135。
咨询电话:0554-8611377。
下载附件:
1.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2.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统一笔试考试大纲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中专以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2年8月6日8:30—8月10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县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大厅(县祥泰商场二部东)。
(四)报名程序
详阅招聘公告→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缴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报考人员需填写《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1),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招聘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扶贫办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其他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认真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务必客观、公正、及时、细致,力求准确无误,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计分委托专门机构负责。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1、《公共知识》;2、《专业知识》。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见《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统一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8月26日(星期日)
8:00—9:30《公共知识》
10:00—11:3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分别以100分计算,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考生请于2012年9月5日登陆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012年9月7日到报名地点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体检前,根据政策规定,对照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负责对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进人员按其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挑选招聘单位,并填写志愿。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待遇
招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聘用,不在事业单位编制范围内,月薪1200元,办理五项社会保险手续。
十一、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enshiju.ft.gov.cn)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1135。
咨询电话:0554-861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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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凤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统一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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