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池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池州市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规范市直单位补充人员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将公告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计划
2013年市直单位遴选计划共28名。其中:机关8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机关遴选范围为本市所辖县(区)(含九华山风景区,下同)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遴选范围为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设在县(区)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事业单位遴选紧缺专业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机关遴选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经历;事业单位遴选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2月29日。
4、近两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5、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本次遴选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遴选公告,在池州市政府网、池州先锋网、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上公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3,可登录池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任职岗位、经历和时间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到市直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池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人数汇总表》(见附件4),于12月21日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每人45元)。
(三)考试
采取笔试公共科目的方式,部分遴选职位增加业务水平测试。有业务水平测试要求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业务水平测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20分,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与公共科目成绩按5:5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业务水平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设置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察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四)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或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遴选职位计划数上差额1人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有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任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池州先锋网、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遴选报到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2088170
市公务员局:2026214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2617353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2088317
附件:
1、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1: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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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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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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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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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
|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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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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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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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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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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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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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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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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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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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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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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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投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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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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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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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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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及相关专业
|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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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
江南产业集中区综合部组织人事局(梅龙街道,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305室;电话:2210406)
|
从事财政管理及相关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
2
|
会计
|
1
|
专业不限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从事会计及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
|||
3
|
1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大专及
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从事会计及相关岗位工作,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
||||
4
|
工程审计
|
1
|
土木工程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
|||
5
|
1
|
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与岗位相关初级以上职称
|
||||
6
|
工程管理
|
2
|
土木工程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有建设工程管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
|||
7
|
安全监管
|
2
|
专业不限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在安全监管系统中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两年以上
|
|||
8
|
工程管理
|
1
|
工民建或市政专业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
|||
9
|
水利工程
|
1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水利工程师职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1975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
|
|||
10
|
江南产业集中区土地收储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土地管理
|
2
|
土地管理、土地规划及相关专业(含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城乡规划、房地产专业、法学)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从事土地收储、评估、测量、整理、执法等土地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
|
11
|
市劳动监察支队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劳动监察
|
1
|
法学类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市人社局办公室(池阳路2号,市人社局大楼五楼;电话:2022115)
|
男性
|
12
|
市园林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2
|
园林、园艺、林学、景观设计及相关专业
|
大专及
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市住房城乡建委人事教育科(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1602室;电话:2030440)
|
|
13
|
市公用事业
管理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2
|
给排水及相关专业(环境工程、市政工程)
|
本科
(学士) |
35周岁以下
|
|
|
15
|
市环境监测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环境监测
|
2
|
化学分析、环境监测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市环境监测站办公室(建设中路2号,市环保大厦六楼;电话:202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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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环境监测工作三年以上或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环境监测上岗证书三项以上;增加业务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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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委办公室
|
市直机关
|
公务员
|
2
|
不限
|
本科
(学士) |
30周岁以下
|
市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市委大楼720室;电话:2088889)
|
增加业务水平测试
|
17
|
市农委
|
市直机关
|
公务员
|
1
|
不限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市农委人事科(秋浦中路120号,市农委四楼;电话:2028036)
|
|
18
|
市财政局
|
市直机关
|
公务员
|
1
|
财政、金融、会计类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池阳路29号,市财政局二楼;电话:2030439)
|
从事机关财政或金融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
19
|
市招商局
|
市直参照管理单位
|
公务员
|
1
|
计算机类
|
本科
(学士) |
35周岁以下
|
市招商局办公室(清风西路121号;电话:28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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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市物价局
|
市直机关
|
公务员
|
1
|
经济类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市物价局办公室(秋浦中路69号,市物价局三楼;电话:2038132)
|
|
21
|
市人社局
|
市直机关
|
公务员
|
2
|
中文、财会、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
|
35周岁以下
|
市人社局办公室(池阳路2号,市人社局大楼五楼;电话:202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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