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政法干警招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4年2月28日8 :00:~9:00
2.报到地点:长宁校区韬奋楼113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二、报到所需证件
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到,证件不齐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另交一份上述证件复印件。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2014年2 月28日上午9:30~11:30,地点:长宁校区韬奋楼;
2.面试时间:2014年2月28日下午13:00起,地点: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务的能力,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展潜力、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包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司法伦理与职业道德。
五、录取原则
1.依照考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定向单位职位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成绩是指笔试总成绩、公务员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①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公务员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50%
②笔试总成绩=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③公务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④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⑤笔试总成绩、公务员面试成绩均取整数,非整数的成绩,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被录取人员到我校报到时,须与我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其他
1.请各位考生到校后仔细阅读《复试须知》、《笔试考场规则》等,及时办理报到手续,配合学校做好复试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环境。
2.到校乘车路线
①我校长宁校区周边交通线路:公交88、20、67、921路、轨道交通2、3、4号线至中山公园站。
②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3.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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