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海关招考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
合肥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合肥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3月7日至8日在合肥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最迟应在2月28日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考生放弃面试的职位,2月28日前我关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2月28日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二、3月6日9时至12时(面试前一天),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要求面试前寄送材料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及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未及时寄送的材料,按时到场接受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合肥海关(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十四楼会议室。
三、面试于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合肥海关十三楼电教室。
四、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
(二)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三)入围体检考生将由我关电话通知,具体体检安排请关注合肥海关网站发布的公告。
六、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详见附件)
七、联系电话:0551-63549605、63549558
传真:0551—63549545
联系地址: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合肥海关人教处
特此通知。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doc
合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