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方案
2015年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规定,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ahgkw.org/)现将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及有关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 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七楼A709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8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同)七楼A702室,考生候考室设在七楼A716室)。
参加面试人员须于当日上午8点前到七楼709室报到,未按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官构成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于8月7日上午8:30 之前到候考室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人员迟到10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并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五)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最后确定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其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网(http:// www.anhuimj.gov.cn)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负责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人事司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2966078
监督电话: 0551-62966158
附件:2015年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事业单位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