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摘要: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组织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可现场报名,也可网络报名。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法官或检察官职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五)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公务员身份;
(七)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3月20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者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和联系方式);
(2)《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可登陆蚌山区检察院网站下载(www.bengbubs.jcy.gov.cn)];
(3)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8)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9)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
由蚌山区公选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评审组实施。评审组人员由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比例为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察、公示
综合初选评价、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办理转任手续
通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地址:蚌埠市红旗四路32号
邮编:233000
电话:0552-4045907(双休日值班电话:4045941)
传真:0552-4045934
电子邮箱:bengshanjc@163.com
附: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doc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上级检察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以及工作需要,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组织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法官或检察官职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五)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省级以上业务竞赛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公务员身份;
(七)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3月20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者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和联系方式);
(2)《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可登陆蚌山区检察院网站下载(www.bengbubs.jcy.gov.cn)];
(3)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8)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9)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
由蚌山区公选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评审组实施。评审组人员由区公开选调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比例为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察、公示
综合初选评价、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办理转任手续
通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地址:蚌埠市红旗四路32号
邮编:233000
电话:0552-4045907(双休日值班电话:4045941)
传真:0552-4045934
电子邮箱:bengshanjc@163.com
附: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doc
蚌埠市蚌山区委组织部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6日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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