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
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6〕51号)等有关要求,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01房间(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
(三)资格复审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岗位面向选调生的,须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的有关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明确需要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手续。
二、面试时间及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考察具体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开展。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各职位拟遴选人员。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试用、转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551-62999219
监督电话:0551-62999327
附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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