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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地已试点保障房“共有产权”

发布:2017-08-16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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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地已试点保障房“共有产权”
  据安徽网报道,北京将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且北京市住建委日前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可以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共有产权房成为关注焦点。记者了解到,我省多地早已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不过均是在保障房领域试行。
  从2013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安徽省保障房可实行先租后售。在我省铜陵、芜湖等地,早已试点保障房共有产权。
  比如芜湖市推出公租房共有产权登记。承租人选择先购买部分产权,以后年度根据个人收入实际,逐步增加购买产权比例,其中,首次购买产权比例不低于30%。双方签订共有产权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并办理相应房产证。余下7成房款,承租户可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分期付款购买。每次购买比例为10%起步。在此期间,承租户可以继续租赁该房源,每月只需要支付原租金的一定比例。
  在铜陵市,除单位集资建房仍由个人集资购买为产权型外,其余保障房均以租赁方式供应。住满5年后,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可按同地段住房市场价格的80%购买,享有80%的产权;上市转让时,转让收入按产权比例分成。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孔令刚认为,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模式与我省实施的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其中相同的地方在于,都具有一定的保障房性质,在供应、持有、转让等环节均有所限制,体现了保障功能。不过,北京的共有产权房保障范围更大,申请人“门槛”更低。这种模式,一则契合了国人的传统观念,即相比租房,更希望拥有有产权住房;二则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等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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