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20人现场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附表1)。
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在简历栏中基层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签订诚信承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遴选单位须于9月11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情况。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特殊情况下,对少数职位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按2:1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改报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9月22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面试人选的所有报名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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