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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阜阳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7-09-05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安徽阜阳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8时至9月23日18时止。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安徽阜阳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安徽阜阳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司法辅助人员6名(男性4名、女性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胜任聘用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含22周岁,1995年9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含35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体貌端庄,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5、临泉县藉复退军人,具有高中(职高)以上学历,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专业军士或军士长笔试测试综合成绩加10分后参加排序。
  6、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与业绩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三张小2寸近期免冠照。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8时至9月23日18时止。报名地点: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楼政治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58-6533709、0558-6536900.
  2、资格审查。临泉县检察院负责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一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以上比例。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临泉县检察院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测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社会、历史、人文、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3、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1:00;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进行测试。笔试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招聘考试人员按照笔试、测试综合得分(笔试50%,测试20%)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参照本《方案》第四条第5项规定的优先条件入围,优先条件相同的,并列入围。
  5、笔试和测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依据竞争者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进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小组由县检察院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方法计算,当场亮分。
  五、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情况,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经院党组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原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操作规程执行。
  3、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小组参照录用公务员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在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从本次考试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时间结束后,未发现和接到来信来访举报有违规违纪的问题,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培训,培训结束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县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符合续聘条件的,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且不再递补。
  3、参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县检察院报到,5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可以在本次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4、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七、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不低于1600元,试用期合格后每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院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随着社会经济情况变化,可酌情适当增幅人员工资。按照《临泉县检察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办案出差等补助。
  咨询电话:0558-6533709
  特此公告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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