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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秋季安徽临泉县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报名工作公告

发布:2017-09-17 20:39: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秋季安徽临泉县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报名工作公告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皖教资[2017]52号和市教育局阜教人[2017]53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我县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教师及以上资格请向阜阳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申请。
  2.认定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其他个别人员。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报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我县户籍。户籍不在本县但系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也可持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在编证明在我县申报。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9月17日前,网上发布公告,通知下发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9月18日-9月22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9月18日-9月23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
  9月26日-9月27日,申请人本人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收取相关证件原件待复核。
  10月19日-10月20日,申请人本人到确认点领取个人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急用证件可提前领取)。
  12月底前后,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可加入教师资格认定QQ交流群232696744,咨询相关事宜,了解认定工作进度。
  四、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报名前请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版照片(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2、集中体检。
  申请人员从临泉政府网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有专门体检项目),填写粘贴照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按上述排定日程到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县医院西门三楼)。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带回随同其他必备材料一起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初验申报材料并在证件复印件上盖章(注意:体检须使用临泉政府网所下载的体检表,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人员按上述规定时间到确认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初验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打印后,正反两面按页序复印到一张A3纸上,对折即可),其中第4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需户籍地或工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填写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1份,由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填写(正式在编人员也可由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第8栏有无犯罪记录栏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鉴定并盖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县户籍的在编在岗、特岗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临泉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且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在语言文字网查验的普通话等级证件,需提供测试准考证或报名缴费收据等佐证材料,并提供测试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8)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1寸彩色清晰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2张装入材料袋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申报学段、学科。
  上述申报材料需统一装在材料袋内,一人一档,材料袋自备(封面可在临泉教育网下载打印,粘贴在材料袋正面)。现场确认结束后,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待复核,身份证原件当场退还。
  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县工业园区建设路西好迪产业园D幢二楼第三厅。联系电话:6516287。
  现场确认系统网络将于9月27日17:30关闭,请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材料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认定。
  根据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5.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于12月底前后咨询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不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依法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禁申请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即使通过作假取得教师资格也是无效的。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5下载:
  1. 《临泉县2017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逐人登记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3.《体检表》;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档案袋封皮。
  临泉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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