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亳州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招考11人公告
2017安徽亳州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招考1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 2017年9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安徽亳州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招考11人公告发布如下:
2017安徽亳州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招考11人公告
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蒙投资公司)是经蒙城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加快开发区转型发展,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开发区国有资产和资源,推进招商引资和企业破产重组工作等任务。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岗位设置
招考公司员工11名。具体招考名额、岗位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此次招考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用工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7年9月15日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 2017年9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蒙城县刘海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二楼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携带下述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应聘报名表》、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报考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目前仍在岗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含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环节资格。
4、缴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应缴纳:笔试费用每人90元(招商部所设岗位每人缴纳45元)、面试费用每人8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
(三)准考证领取
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招商部报考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一科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余岗位报考人员需参加《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两科考试满分都为100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总分,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按高中考查分规定(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所设岗位如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1.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合成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兴蒙投资公司承担。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七)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拟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九)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拟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拟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月工资24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财务部、综合部、投融资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招商部人员的基础薪酬比照蒙城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员执行并由兴蒙投资公司发放,绩效薪酬由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并发放。
(十)其他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进入面试没有被用工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考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景欢(县政府副县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政府办公室主任、坛城镇党委书记)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王家骥(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郑 轶(县兴蒙投资公司董事长)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轶同志担任,邓伟、杨晓保、邵亮、高守广、刘巧红、张瑞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用工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0558-7696626(兴蒙投资公司)
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招考信息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和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