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安徽六安市金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金寨县教育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六安市教育局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地点在金寨县教育局)。
(二)认定对象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金寨县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17年秋季金寨县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月30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金寨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现场审查确认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审查确认地点:金寨县教育局人事科。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的页面上下载,A3纸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户籍在本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不在本县工作单位在本县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5)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统一领取并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须在高级中学进行教育教学实习且成绩合格)。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小二寸照片四张(须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
联系电话:0564-7064834
金寨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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