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徽商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文件的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徽商职业学院实际,对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入围比例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4: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日—3日(8:3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徽商职业学院紫蓬校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三会议室(乘车路线: 市内可乘车至繁华西路,换乘80路至徽商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551-68580673、0551-68580823
三、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查。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此外,如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单位证明。
2. 资格复审时,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并分别在安徽省国资委及学院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徽商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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