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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发布:2017-10-31 11:52: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4楼南411房间(合肥市红星路92号)。乘车路线:1路、3路、116路、14路、4路四牌楼站
  联系电话:0551-62602197、0551-62602022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具有香港、澳门大学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省经济信息中心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进行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到11月10日17:00。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笔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科研潜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
  (1)专业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考生请于11月19日上午8:45前到考场核对身份。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下午2:30~6:30。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5楼会议室。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分别设立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不少于4人。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与专业测试成绩65%合成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发改委网站和安徽信息网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发改委网站和安徽信息网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人事代理和企业工作人员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来中心报到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社厅与省发改委监督、指导下,由省经济信息中心按照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发改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部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551-62602197、0551-62602022
  监督电话:0551-62602725
  单位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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