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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发布:2017-11-05 11:20: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测试公告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19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的专业测试及考察、体检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详见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aaas.org.cn。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6日-7日(周一、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农科院人事处干部科(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大楼三楼304室,市内乘13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联系电话:0551—62160257。
  (四)资格复审要求。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由省农科院人事处会同院机关纪委对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2017年11月10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已拿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根据“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我院专业测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面试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当场抽签确定。每人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12月9日至10日,具体时间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也将提前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内,市内乘13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
  (四)考官构成。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应聘人员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百分制)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因笔试总成绩为120分,需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第一评分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专业测试结束一周内在安徽省农科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负责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农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农科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160257、62160124;
  监督电话:62160445;
  联系人:戴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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