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方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
3000126、3000127、3000128、3000130、300013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3000132、3000133、3000134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提前60分钟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5分钟。
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能力,包括政策法规知识、业务操作技能和分析写作能力。专业笔试时间60分钟。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政策法规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协调应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3000126、3000127、3000128、3000130、3000131专业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3000132、3000133、3000134专业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试讲、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同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12月10日(星期日)7:30~12:00
2、地点:学院第一教学楼
3、报到: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12月10日上午7:30~7:50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准时到第一教学楼1106候考室报到。
4、抽签: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不同专业岗位,于当天7:50~8:00现场抽签确定参加各项测试的顺序。
5、参加试讲结合面试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备课,试讲和面试。
6、参加笔试结合面试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首先于8:15~9:15统一进行笔试,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7、8:00以后报到或未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试讲(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3000126、3000127、3000128、3000130、3000131试讲占专业测试成绩的60%,面试占专业测试成绩的40%。
3000132、3000133、3000134专业笔试与面试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 33000127、3000128、3000130、3000131、3000132、3000133、3000134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300012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报考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148291
监督电话:0551-62678602 62652302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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