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淮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应聘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淮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8年水利部淮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28日(工作日)。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陆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部人事司网站、中国水利人才网、淮河水利网等网站,下载《水利部淮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限邮政EMS)邮寄到各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或将电子版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需不低于3∶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2018年3月19日8:30~17:30,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水利部淮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除《报名登记表》外的其他原件当场验后返还。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无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笔试由淮委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详见附件3《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淮委人事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职位面试比例见《2018年水利部淮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须达到同一考点所有考生笔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分设安徽蚌埠、江苏徐州两个考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具体地点。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前是否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时间: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八、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淮委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部人事司网站、中国水利人才网、淮河水利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后,招聘单位向拟聘用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管理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2-3093667
附件3: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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