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芜湖市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安徽省教育厅。2005年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5年荣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等次,2015年被列入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院校,2015年被确立为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荣获“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学校位于芜湖市,目前有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财务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9个教学系部3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4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2个。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
5.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未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报到证等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报名不接受纸质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应以电子邮件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ahsmrsc@vip.163.com。
请应聘人员提供以下佐证材料: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如为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签章齐全)。相关要求如下:
(1)审查表以word文档的形式提供,佐证材料以扫描图片、word文档或电子照片的形式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请以适当形式提供。
(2)邮件主题请按照“岗位编号-姓名-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格式书写(如:JS07-李好-会计学),应聘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送,登记表、文件夹也需以“岗位编号-姓名-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格式命名。
(3)考生不得重复发送应聘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如因材料不实或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面审(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2.资格面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面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以上材料均须为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面审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作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
(三)考核
1.开考比例: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根据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2.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部分岗位增加实践操作考核,具体以后期公布的招聘考核方案为准。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试讲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报到上岗的,学校可酌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采用人事代理用工形式,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面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招聘考核方案将提前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关注学校网站。
(二)2018年最终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四)我校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江老师
电话:0553-5972766 0553-5971010
应聘材料投递电子邮箱:ahsmrsc@vip.163.com
学校网站:www.abc.edu.cn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监督。
纪检部门电话:0553-597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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