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
2018年度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打破地域、户籍等限制,全国各地凡符合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如何把握?
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 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市直事业单位?
答:凡符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可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资格复审时,上述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考生、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答: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岗位专业条件分学历层次设置:本科、专科层次明确专业门类、专业类或具体专业,研究生层次明确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考生毕业(学位)证书所载专业需符合相应要求方可报考。
考生须如实填报自己所学专业,专业名称应与本人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相近、相关专业审查通过。
5.市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如何界定?
答:“专科及以上”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关学位)。其他依次类推。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6.市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中的“××周岁以下”,是否包含××周岁在内?应如何计算?
答:举例说明:30周岁以下,计算以“1987年5月2日(含)后出生”为准。其他年龄表述依此类推。
7.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是指报考者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凡工作满24个月,视为具有2年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8.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答: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9.是否可以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辅修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10.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答:不能报考。
11.考生如何了解各岗位报名人数?
答: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更新于5月7日17时停止。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黄山市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12.报名中遇到的问题应如何咨询?
答:有关招聘政策事项请咨询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355343。
有关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请咨询各主管部门(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等考务问题请咨询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59-2354480。
其他监督举报事项请向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59-2355323。
查看公告:2018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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