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庆怀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怀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怀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男性(工作性质主要是室外及高空作业)。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明;
2、建设工程以下专业:建设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怀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图像清晰,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6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4日16:00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由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与实务。
笔试成绩是《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2:8合成后折算成百分制。
2、具有建设工程类职称或建设工程类注册证书的,笔试成绩合成后加2分。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18年6月8日至6月10日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8:30-11:30。
五、资格复审
中心将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原则上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行体检与考察环节。
3、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职称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德、能、绩、廉”和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住建局网站、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三天。
九、试用、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心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奖金,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具体待遇视岗位、职称、工作绩效而定。
十、有关事宜
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在怀宁县住建局网站、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安庆人才网等网站公布。
联系方式:怀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0556-516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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