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芜湖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芜湖市2018年考录公务员中人民警察职位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有关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经6月9日、10体能测试,部分职位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现按1:1的比例等额递补,现将递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 下午2:30——4:3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地址: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3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仅为报考警察职位第二次递补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附件1)。 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试。
2、资格复审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2)招考职位有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等。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但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4)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考生,属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4);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发现,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3、有关费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39号文件规定,缴纳55元体能测评费。
四、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文件规定,体能测评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报考有专业要求警察职位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在资格复审时告知。
五、其他
1、请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认真查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附件3)。
2、后续信息均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wh.hrs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芜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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