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池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的补充通知
关于池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补充通知
2018年5月31日发布的《池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加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2018年3月23日)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和“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是高(中)考录取时为池州市范围内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2018年3月23日)前户籍已迁入池州市。”两处括号内的“2018年3月23日”有误,与招录公告发布日期不一致。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
特此通知。
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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