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招聘公告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以下简称“风险中心”)是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仍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报名应聘,但应于2018年8月底前出站并提交符合办理入职手续的相关材料。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于2018年6月29日17:00前将该报名登记表以及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卡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发电子邮件至风险中心公开招聘邮箱zhaopin@stvc.org.cn。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送。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和风险中心网站上公布。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应聘者需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四)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的成绩,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五)体检
通过考察人员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及风险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填报和提交应聘的相关表格和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并及时查阅科技部和风险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3.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胜鹏 郑建伟
联系电话:010-68266181、68266880
电子邮箱:zhaopin@stv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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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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