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滁州天长市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招聘公告
2018年天长市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公开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天长市政府相关投融资平台运营能力,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天长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安徽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天长市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安徽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天长市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岗位4名,分别是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3名。
三、招聘对象
安徽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或安徽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投融资规则,改革创新意识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
4、拥有较强领导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好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具有国家承认的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年龄及经历要求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9日后出生)。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有从事经济工作经历且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事业人员报考的,须在事业管理岗位任副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担任企业(机构)副职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社会人员报考的,须有各级投融资机构或企业工作经历满5年,且曾担任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及任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以下涉及工龄计算的与此相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所在单位作出开除处分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司法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8年6月16日在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先锋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 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天长市委组织部(天长市炳辉中路商务中心8楼813室)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天长市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应聘报名表》一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明确姓名、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及任职时间、同意报考意见)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若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考试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投融资类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胜任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等素质的考察。
(3)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中最后一题主观题成绩排序。
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合成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并在“天长先锋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岗位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经研究后在“天长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审批试用。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录用手续
经审批通过的,由天长市政府投融资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任人员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聘期合同制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含在聘合同期限内,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聘任人员为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须按照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每个岗位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2、选聘岗位实行年薪制,薪酬按照《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公司负责人薪酬为税后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市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基本年薪约20万元),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的风险等因素,按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的0.6—0.9倍确定(基本年薪约15万元)。绩效年薪以基本薪酬为基数,与经营业绩相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5-1.5倍之间确定。任期激励收入由市薪改领导小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公司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任期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公司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天长先锋网”查询。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7770813(天长市委组织部)
0550-7770428(天长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监察委员会)
点击下载>>>
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城镇发展(集团)公司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