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公告
关于2018年度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和《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18年度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306房间。
入选考生见通知后,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确认。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2018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2018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厅建设服务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验。经审查无误确认为合格的,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之上),递补完成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17:30前。
3.专业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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