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庆宿松县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8宿松县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8年宿松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经研究确定吴凡等41名考生为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现场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20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提交的材料
应提交的证件、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下:
1.《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属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报考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岗位需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由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四、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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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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