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8年度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8年度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请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于2018年7月19日至20日(8:30—11:30、14:30—17:30)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职位代码0609037至0609055)的考生到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参加资格复审(阜阳市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口颍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1楼),市区乘7路公交车滨河路社区站即可到达;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到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颍东区政府二楼)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二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存)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5)招考岗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与报名时履历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进入资审人员或用人单位违纪、违规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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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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