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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发布:2018-07-30 13:17: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安徽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现就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发展潜力以及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6日(周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26日上午7:30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西区一楼大厅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并不再递补。
  2.专业测试地点:拟设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西区,地址:合肥市绩溪路240号。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届时将另行通知,请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面试顺序
  人员面试顺序分岗位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四)考官构成
  分岗位设立两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各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1.3000493、3000494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2.3000490、3000491、3000495、3000496、3000497、3000498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教育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31806、62831827
  监督电话:0551-6282742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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