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工程技术学校招聘专业测试方案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2018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㈠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均为百分制)的方式进行。
1、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考生按考官组确定的试讲课题,封闭备课1小时后试讲,试讲时间为30分钟。试讲课题和教案纸均由学校统一提供。试讲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水平、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并公布。
㈡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8:00,准时到学校一号实训楼报到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地点: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一号实训楼
3、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时参加专业测试。
㈢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情况,设立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人数为4人。
㈣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我校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还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与监督下,按照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57-3652022 3650532
监督电话:0557-3650551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专业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名次 |
3000515 |
汽车服务工程 |
313430039327 |
187.5 |
1 |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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