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面向全国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须具有机关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下同)工作经历;已进行公务员登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人事考试网、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选调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正副本)、公务员录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及填写好的《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171516325@qq.com)。此外,报考人员也可将以上材料通过传真发送至0558-5121763(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9日
上午: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6日至9月7日到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其中,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2.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笔试准考证;
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录用文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在亳州市谯城区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选调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
(九) 公示和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
调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流动,不得自行辞聘。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选调工作。
(二)在选调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121763(区法院)
0558—55336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21938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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