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芜湖繁昌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繁昌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18年繁昌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方案报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在编教师共计11名(城关幼儿园8名;新港幼儿园3名)(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
2018年度繁昌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繁昌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环节信息在繁昌县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繁昌县教育信息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27 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8年繁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城关幼儿园。
9月6日工作时间至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两项。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卷面分数满分为120分。《公共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占9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下环节计分时均按此原则执行。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的总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8月 2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政务文化中心教育局人事股(二楼244室,联系电话:0553-791112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上课结合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内容:主要测试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对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专业测试通知,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自主择校
完成对考生的体检、考察环节,按照考试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择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择校。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垂询电话:0553-7911127,监督举报电话:0553-7911026
点击下载>>>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繁昌县教育局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