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74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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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
王某与张某为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的教师,两人曾合作撰写过一本学术专著,后来王某欲将自己撰写内容中的一部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为此,王某应该( )。
A.在发表论文时必须署两人之名
B.可以不署张某之名,但必须支付张某一定报酬
C.可以不署张某之名,但必须征得张某同意
D.可以不署张某之名,也无需告知张某
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 )。
A.法院的判决书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4.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5.
位于成都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连云港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通过铁路交货。
以下属于该合同免责的事由是( )。
A.甲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按时交货
B.丙地发生地震,致使甲的原料供应出现困难
C.因甲的产品供不应求,厂方发布文件要求产品只供应四川省内客户的需要
D.成都至南京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无效合同,只有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正确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由于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述不真实。
2.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所以王某与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同时法律也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4.答案: C
解析: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行使支配权,因此陈某无权擅自处分房屋,但是丙购房屋是不知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原理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王某无权请求丙返还房屋。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A选项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是可以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排除A;B选项中的地震是不可抗力,但只是致使甲的原料供应出现困难,甲不能因此而免责;C选项中甲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不能免责;D选项,成都至南京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因此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甲可以免责。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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