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州市灵璧县广播电视台选调公告
灵璧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充实专业技术队伍,经编委会研究,灵璧县广播电视台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为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灵璧县广播电视台广告部(虞姬大道惠众苑安置小区29号楼)咨询电话:005-6034761
3.报名时必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2)填写《灵璧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见附件1);(3)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4)报考播音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4、报名结束后,由灵璧县广播电视台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人数与招聘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一)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常识,言语理解与文字综合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必备的知识。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以实有人数为准。
(三)成绩合成
本次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5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A、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B、笔试考试主观题分高者优先)。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则按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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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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