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州泗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次)
2018年宿州泗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次)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泗县卫计委人事股(泗县卫计委210室)。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宿州泗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次)
为促进泗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有关规定,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21名(详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16?type=4&action=list)、泗县卫计委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158?type=4&action=list)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未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泗县卫计委人事股(泗县卫计委210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填写《2018年度安徽省泗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其他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1)笔试人选: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
采取专业笔试的方式,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内容:《诊断学基础知识》;
(4)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与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卫计委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57-7090142(县卫计委人事股),监督举报电话:0557-7013735(中共泗县纪委泗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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