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陵义安区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组公告
2018年铜陵义安区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日。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政府大楼负一楼)。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铜陵义安区选调区委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组公告
为强化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
共15个。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3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步骤
采取组织选调和公开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选调。组织选调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商超编单位党委(党组)直接确定人选。
(二)公开选调。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经组织考察择优确定人选。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为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④2015年1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⑥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
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报名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在义安先锋网、义安区政府网站、义安区纪检监察网下载并填写《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参考《义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附件2),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附件3)进行自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1张(附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日
地点: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办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政府大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8829592 8878728
3.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满分100分,占总分60%。区人力资源局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复核把关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进行评分,按选调名额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方式进行。考察组评价满分100分,占总分40%。同时,对考察对象填报的报名表、综合能力素质评估表等内容进行核实。
5.征求意见
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书面征求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
6.确定人选
结合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按照总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60%+考察组评价得分×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得分高低顺序取足名额。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共同综合干部个人表现、岗位适应性等情况,提出选调岗位具体建议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试用和调入
拟选调对象在区纪委监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经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报名,接受组织挑选。参报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综合能力素质评估中弄虚作假,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对象入围后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最终解释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安区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附表.docx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陵市义安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组织部
铜陵市义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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