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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18-12-11 14:47:4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12月17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卫计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共计1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包河区卫计局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工作地点:包河区卫计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相应岗位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要求。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台湾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在网站填写简历并打印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12月17日( 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二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人才测评办法,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可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待遇:年经费不低于50000元/年(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62799217
  附件:《包河区卫计局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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