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庆市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2018安庆市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人才公告
因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高端和专业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部门正职(三级雇员)2名。经济发展局局长、行政审批服务办主任各1名。
2、部门副职(四级雇员)3名。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安徽省户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部门正职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部门副职年龄需在38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迎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人才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分为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为:安庆市迎江区内环西路东坤创新科技产业园1号楼7楼。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迎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邮箱报名。
选择邮箱报名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迎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签字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aqlgkfq@163.com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9:00至2018年12月17日16:00
报名联系电话:0556-5059520(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资格初审
由迎江经济开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5:1,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取消计划将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示,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素质等方面对本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当场计分并公布成绩。
因考生缺考等情形,造成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仅1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抽调人员进行。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迎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工作年限社保证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证明(非必须提供)等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迎江经济开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按照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人岗相适度进行全面考察,对综合情况(平时考核评价、工作绩效及岗位适合度)进行量化分析。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50%+考察量化分析得分×50%+表彰奖励加分,计算每位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
迎江经开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进行研究,从各岗位综合成绩前2名中确定1名进入体检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考察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各职位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任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实行雇员制,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待遇按迎江经开区雇员工资标准执行,迎江经开区与拟聘用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迎江经开区管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正式聘用待遇约为迎江区同级在编在岗人员待遇(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考核奖六部分)的1.5倍至2.5倍,部门正职约18万/年,部门副职约15万/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在安庆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非安庆城区人员,3年内给予适当租房补贴。
三、组织领导
迎江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在迎江区推进迎江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迎江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附件1:迎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
附件2:迎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人才岗位表
安庆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人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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