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桐城市人民医院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桐城市人民医院2018-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桐城市人民医院2018-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桐城市人民医院2018-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6名,详见附件1《桐城市人民医院2018-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3年12月25 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条件见附表1;
3.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赴高校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12月13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桐城市人民医院网及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等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并在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报名现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为同步对接相关院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分设两地:
①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点设皖南医学院校园招聘会现场;
②2018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点设蚌埠医学院校园招聘会现场。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市卫计委和桐城市人民医院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桐城市人民医院2018-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桐城市人民医院2018-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4)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2张;
(5)自荐材料一份。
(三)考试
报名结束后,两地考生合二为一,统一考试聘用。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有效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70%与面试成绩3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三方协议)。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卫计委和桐城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桐城市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计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至桐城市卫计委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桐城市人民医院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桐城市卫计委:0556-6136602
桐城市人社局:0556-6136609
桐城市人民医院:0556-6197009
监督电话: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0556-6137445
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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