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招聘公告
2019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招聘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管理的行业专业设计院,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会城市合肥。本院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本院主要职能是承担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职责以及参与烟草行业大中型技术改造建设工程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根据本院2019年引进人才计划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此次引进人才情况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专业与人数
2019年拟引进8人,具体专业是:
1、建筑专业2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2、计算机专业1人;3、工程项目咨询管理2人;4、技经、概预算专业1人;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1人;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1人。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烟草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建筑专业2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岁以内,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建筑甲级设计院主持过两个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设计,且业绩突出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2)建筑学专业: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岁以内,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建筑设计院主持过大中型工程项目设计且业绩突出者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2、计算机专业1人: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岁以内,计算机网络和应用维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计算机运维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网络工程师或者信息安全工程师相关认证、专业业绩突出者优先。
3、工程项目咨询管理2人: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岁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业务方向在工程咨询管理、工程监理方面,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总咨询师或工程总监、有丰富工程咨询管理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4、技经、概预算专业1人: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岁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等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有国家其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长期从事造价工作、熟练应用造价软件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1人: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岁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具有其他国家相关注册资格、甲级设计院工作经历且主持过大中型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突出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1人: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岁以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具有其他国家相关注册资格、甲级设计院工作经历且主持过大中型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突出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智联招聘网站(网址:http://www.zhaopin.com),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报名信息,谢绝应聘人员上门拜访。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线测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优选专业背景好、业绩突出、应聘意向强烈的人员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
(四)面试。对通过职业行为风险测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原单位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将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www.tobacco.gov.cn)和智联招聘网站(http://www.zhaopin.com)进行公示。
(八)入职。与录用人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劳动合同签订等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
根据具体岗位面谈。首次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两个月,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用的,按本院新进员工相关规定或协议执行。合同期内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五、应聘须知
(一)面试人选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带到面试现场以备核查。
(二)应聘人员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本院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六、咨询电话:0551-63455017 634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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