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亳州市招聘校长公告
2019亳州市招聘校长公告
为强化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加强亳州经开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亳州市招才引智办法》和《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亳州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学校副校长2名、初中学校校长2名、小学校长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在编在职在岗的中小学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或中层正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在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应聘高中学校副校长岗位:现任省、市示范高中副校长或任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9年3月19日);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应聘初中学校校长岗位:现任中学校长或任副校长满2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9年3月19日);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应聘小学校长岗位:现任中小学校长或任副校长满2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9年3月19日);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受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7:30(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市教育局对申请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合格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6:1。不足开考比例的,由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相应核减该岗位选拔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拔计划。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亳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审查时间:2019年3月29日—31日。
(三)笔试
时间:2019年4月13日。
地点: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内容:履行中小学校长职责的专业知识与政治理论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小时。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选拔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4月16日前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亳州教育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具备履行校长职责所需的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内容。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考场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考察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及体检人员。名次在前者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依次递补一次。
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的参考依据,不再计入考察环节。经考察、体检及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没有合适人选,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计划。考察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省教育厅教人〔2001〕35 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亳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聘用
公示期满,选拔结果经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新招聘校长、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职称和待遇
合格聘用人员的聘任岗位与选调前所聘岗位保持一致。
符合《亳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中优秀人才条件的,按照规定条件落实有关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聘用的往返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合成总成绩公布后10天内,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后果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放弃聘用资格者;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25915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628、5132016
监督举报电话:0558—599115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亳州市公开招聘校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亳州市公开招聘校长报名表
2.提交个人材料清单
附件:招聘校长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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