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亳州蒙城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蒙城县2019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蒙城县县直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具体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规矩和纪律意识;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其中,新招录的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县纪委监委的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扶贫开发局定向选调岗位的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县纪委监委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县扶贫开发局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定向选调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蒙城先锋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9:00—6月10日17:30,逾期不予报名。
选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蒙城县2019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选调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考后于2019年6月11日11:30前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2日12:00-17:00改报其他岗位,6月13日11:30前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9年6月22日17:00前,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室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蒙城县2019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2.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报考县扶贫开发局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提供在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
凡不能按规定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同时,对确定的拟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拟考察资格,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其中,市外报考人员可在本地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并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蒙城先锋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有反映问题,经查核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选调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县纪委监委派专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选调对象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本公告由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7623236(蒙城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558—7623671(蒙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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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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