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州市引进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宿州市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宿州市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对象
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地点:宿州市公安局西四楼会议室(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新区银河一路,市内可乘2路、8路公交车到市公安局站下)。
对象: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书面证明等相关材料;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6.报考职位有职称、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的证明。
三、考生须知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
3.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上述要求,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接受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4、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557-3960702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