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蚌埠怀远县委党校引进特需人才公告
2019年怀远县委党校公开引进特需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强怀远县委党校自身队伍建设,经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怀远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特需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引进岗位
党校管理人员2名。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相关专业1名,职位代码01;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1名,职位代码02。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过硬的政治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3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安徽省怀远县委党校办公室(怀远县禹王路17号)。联系电话:0552—8011469(怀远县委党校办公室)。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9年怀远县委党校公开引进特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3、报考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数。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引进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及时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人才办负责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考官构成。组成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名专家组成。
3、面试的形式: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4、面试的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报考人员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总分100分,考官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后的平均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工作人员计算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在下一个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6、本次人才引进不收任何费用。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委党校、人社局、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含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拟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五)待遇
聘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补贴;本次引进的人才报到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人民币20000元。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安排公租房,前三年享受租房补贴,第一年免收房租,第二年20%房租,第三年50%房租。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在引进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可对口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五、纪律与监督
1、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2、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怀远县委党校举报电话:0552—8011469。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委党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2—8011469
附:
中共怀远县委党校 怀远县人社局 怀远县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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