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乡镇职位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2019年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乡镇职位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因部分考生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安徽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就递补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入围人员8人(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2日8:00—12:00,2:30—5:30。
地点:亳州市行政中心3065室(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588号)。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等材料。
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盖章)办理资格复审,提供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3.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证书,如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无法提供服务证原件的,应提供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等材料,提供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4.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报考的,须提供被辞退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辞退决定或通知书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报考的,须提供截至报名时,本人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已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
6.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如因委托他人出现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未尽事宜,按《安徽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徽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亳州先锋网和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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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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